规章制度

智慧交通重点实验室仪器管理细则

发布者:柴华昕发布时间:2024-04-01浏览次数:12

一、仪器室是实验室的重要组成部分,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国家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是保证完成各项科学研究、学术活动等任务的必备条件和物资基础。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其作用,保证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需要,不断提高投资效益。因此,在仪器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应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同时,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要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开发工作,提倡自行研制新型设备,不断扩充实验室研制仪器设备的能力,更好地为实验室各项工作服务。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的购置,要根据本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和发展规划,以及当时财力的可能,分轻重缓急订出年度购置计划,报实验室主任会议批准。

三、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的购置,必须提出论证报告,其内容应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安装及使用条件等。经实验室主任会议或学术委员会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及专家,逐项进行评议审查,报上级批准后执行。

四、自制仪器设备(包括委托外单位加工制造的)必须申报计划,并应对其技术设计的科学性、可行性及经济的合理性进行论证,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进行试制,试制结束,经技术鉴定合格后予以验收入账。

五、仪器设备的统计资料,是制订计划的主要依据。要随时掌握仪器设备的种类、数量、金额、分布和使用情况,经常对其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工作,根据需要如期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做到数据准确,情况真实,以进一步加强计划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六、实验室建立计算机管理系统,以实现仪器设备的现代化科学管理。

七、仪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要制订操作规程和维修保养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技术、安全工作,做到坚持制度,责任到人。

八、仪器设备要建立严格的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制度。到货后要及时开箱清点、检验和安装调试,进行技术验收,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要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对进口仪器设备,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的各项事宜,对质量不合格的仪器设备,要及时提出索赔报告,完成索赔工作。以免受到不应有的损失。

九、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并应对性能和指标进行定期校验、计量和定标,以确保仪器的精度和性能。

十、要加强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一般仪器设备应做到随时保养和维修,精密贵重仪器应做到精心维护、定期检修和检测。防止障碍性事故的发生。仪器设备一般不得拆改,如确需拆改时,须按各级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十一、精密责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必须选派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负责管理和指导使用,对上机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使用仪器。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应建立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出厂的技术资料,从购置报告到报废整个寿命过程中的检修及校验等记录和文书资料,使之成为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技术依据。

十二、建立事故记录,对发生事故的仪器设备必须写清事故的原因、过程、事故人及处理意见等。

十三、要重视仪器设备的技术改造工作,使之重新发挥作用。对拟改造的仪器设备,必须提出技术、效益和经济的合理性论证报告,须实验室主任和有关领导审查批准后实施。

十四、要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效益,逐步确定技术状况,进行经济技术分析,采取相应的措施调动各种积极因素,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完好率及利用率。

十五、精密贵重仪器及大型设备要实行专管共用,在可能的前提下,开展对外技术服务,提高仪器的使用效率,并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为仪器筹措维修经费。

十六、要努力避免仪器设备的积压和浪费,对长期不投入使用的仪器设备,要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对确属人为原因造成积压和浪费的,应追查责任。

十七、确因技术落后、损坏等原因不能修复使用或维护修理费用过高,无修复价值的仪器设备,可申请报废。报废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核,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予以报度,并进行财务处理。

十八、对工作成绩突出、重视开发或增收节支好的先进个人和集体,应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并作为提职晋级的重要考查依据。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和浪费的人员,应给予批评教育,直至行政处分和经济上给予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