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2023年校级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要求,经教师个人申报、学院推荐、专家评审,拟立项建设179门课程(见附件),课程以教改项目形式立项。其中,通过评审的项目80项,按评审意见修改后通过的项目99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1日—7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向教务处反映,否则不予受理。
特别说明:评审意见会发送至各单位教学秘书,按评审意见修改后通过的99个项目,请于7月13日前将修改后的申报书提交到1261884435@qq.com邮箱,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修改后的项目进行再次评审。
联系人:雷辉,电话:2290071。
教务处
2023年7月 11 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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