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个人: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17号)文件精神,经教师个人申报,由我校牵头的高等学校对口支援指导委员会、教学信息化与教学方法创新指导委员会、材料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电子信息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各自组织了相关评审推荐工作,拟推荐4项参评2023年广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等次评定。现将具体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7月10日—7月14日)。
对下列推荐成果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反映。
联系地址:花江校区行政办公楼312室
联系电话:2291393 邮箱:871791067@qq.com
教务处
2023年7月10日
附件信息:
关于推荐2023年广西高等教育(本科)自治区级教学成果的公示(教指委)[.doc, 37.5KB]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