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桂教高教〔2023〕18号)和《广西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桂教规范〔2022〕3号)文件要求,为深入推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不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现开展我校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立项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创计划内容
大创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提出问题、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指导老师和企业指导老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选题应方向正确、内容充实、难度适中,具有创新性、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鼓励适应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直接来源于产业一线和科技前沿的课题;鼓励开展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课题;鼓励新兴边缘学科研究与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课题。
2. 大创计划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的负责人应为非毕业班学生,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名学生作为项目负责人一次只可申报1项,且应在负责项目结题后才可申报下一项目。每名学生同时参与项目数不超过2项(含未结题项目)。
3. 创新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创业训练项目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一般不超过6人(含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不限参与人数。
4. 每个项目的指导老师不超过2名,指导老师指导的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指导老师。创业实践类项目的指导老师须有一名具有创业或企业实践经历。
5.项目实施时间一般为1-2年。项目负责人须保证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的全部研究内容,通过结题验收。
三、立项评审与经费支持
1. 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自行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确定本学院校级、自治区级和推荐国家级项目(不超过自治区级项目的35%,具体名额见附件1)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团委对各学院推荐国家级项目进行二次遴选,确定最终国家级项目。
2. 各级大创计划项目经费支持如下:创业实践项目平均不低于10万元/项,国家级项目平均不低于2万元/项,自治区级项目平均不低于0.6万元/项,鼓励各学院自筹经费开展自治区级(超出最低申报项目数的自治区级项目经费需自筹)、校级项目立项,校级项目经费不低于0.1万元/项。各学院要加强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项目经费由承担项目的学生使用,教师不得使用,学校各部门不得截留和挪用,不得提留管理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的调研差旅费、实验费、材料费、资料费、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费等,不得用于支出劳务费等人员经费。
3. 学校将在推荐为国家级的大创计划项目中遴选2项推荐为国家级大创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重点支持项目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家级大创计划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2023年重点支持项目指南见附件2。
4. 项目成果形式包含视频、论文、专著、专利等,但不限于以上成果形式。其中项目组成员在视频、报告、论文、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为第一作者,在专著、发明专利为前三的成果可认定为本项目组成果。
四、材料报送
教务处、团委共同负责大创计划项目的宣传和发动工作,教务处负责创新训练项目的实施管理,团委负责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的实施管理。
1. 网络申报。我校大创计划项目申报所有材料都在系统填报、审核,其中项目所属专业类代码参照附件3“专业类代码对照表”填写,指导教师职称参照附件4“职称对照表”填写。网络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5月29日,链接地址http://dcxm.gxljxt.cn。各学院根据需要自行留存纸质版申报材料。
2. 材料报送。各学院需报送项目评审结果表(附件5)纸质材料一份(按成绩排序,并附上评审说明),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电子档项目评审结果表(包含扫描件和电子表格)以“xxxx学院(部)项目评审结果表”命名发至邮箱,各学院应在2023年5月29日前完成大创立项评审工作及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公示期不少于三天),于5月31日12:00前将材料交至学校。创新项目材料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地址:四创中心4号楼309,邮箱:627763120@qq.com;创业项目材料交至团委,地址:红亮学生活动中心4楼406,邮箱:tuanwei@guet.edu.cn。
五、其他事项
1. 各学院要积极和企业开展合作,引导学生围绕企业生产一线的具体问题组建团队开展研究与实践,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
2. 鼓励各学院遴选推荐优秀大创计划项目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积极组织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形象中国小分队”“政策宣讲小分队”或项目团队组团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城乡社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助力乡村振兴。
3. 未尽事宜,创新项目请联系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谢琴,联系电话:0773-2213717;创业项目请联系团委,联系人:傅旭东,联系电话:0773-2322865。
教务处、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5月17日
附件信息:
关于申报2023年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zip, 73.72KB]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