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现将《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安全教育“精彩一课”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桂教办〔2023〕142号)转发给你们,为做好我校征集和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一)教学内容
从《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教材〔2020〕5 号)中规定的内容选择。 (见附件1)
(二)教学环节
教学过程中使用的课件要积极健康向上,传达社会正能量,符合国家安全教育要求。课程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特点,通过不同的方式融入国家安全教育的核心理念。教学过程要突出“趣”“活”“实”,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应用要精巧,师生之间的互动要精诚,确实起到示范、引领的作用。
(三)教学效果
教学要突出效果,增强学生国家安全意识。教师在教学中可从整体上突出精彩的授课面貌,也可从具体的教学环节中突出精彩的授课面貌,比如教学课题设计、课堂形态创新、教学方法选用、课堂气氛营造等。
二、选送作品形式
提供15—45分钟教师课堂教学现场录像,统一以存储U盘形式报送,并附《国家安全教育“精彩一课”作品汇总表》(见附件2),指导教师1—2人。
三、作品选送数量
各学院(部)可报送1件作品,学校将择优报送自治区教育厅。
请各学院(部)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参评作品以及《国家安全教育“精彩一课”作品汇总表》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课程教材科。联系人及电话:雷辉,2290071。
附件: 1.教材〔2020〕5号--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
2.国家安全教育“精彩一课”作品汇总表
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安全教育“精彩一课”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教务处
2023年3月7日
附件信息:
附件1:教材〔2020〕5号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指导纲要[.docx, 112.43KB] 下载附件2:国家安全教育“精彩一课”作品汇总表[.docx, 13.08KB] 下载
附件3: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安全教育“精彩一课”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167.18KB]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