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的通知》(桂教办〔2022〕1117号),学校组织开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的工作。
一、推荐类型
各单位推荐类型包括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和秘书三类,推荐人数不限。
二、推荐要求
各单位推荐的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愿意承担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任务。推荐结构应综合考虑专家来源、学科专业、职称职务、年龄、工作专长(经历)等因素。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
三、推荐方式
各单位于11月21日前将推荐人信息统一填写附件3的EXCEL文档及盖章PDF版发送至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邮箱:guetgl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申报。
联系人:海老师 联系电话:2291134
学校对推荐人进行初审后,向推荐人发送申报账号密码,由推荐人本人登录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系统”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
附件1:评估专家推荐条件
附件2:项目管理员和秘书推荐条件
附件3:推荐人信息简表(另附excel表格)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2022年11月18日
附件信息:
附件3 推荐专家、项目管理员及秘书个人简表[.xlsx, 9.3KB] 下载校内-推荐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的通知[.docx, 339.42KB]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