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第十七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1日 17:02 新闻来自:任玲宇 点击数:2
各学院团委、各位同学:
为坚持打造文化品牌活动,推进校园文化活动建设,营造 校园文化氛围,展示学生风采。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第十七 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海选报名方式
(一)线下
时间:2022年9月29日-2022年9月30日
地点:花江校区中央食堂、F区宿舍路口
(二)线上
时间:2022年9月29日-2022年9月30日
方式:填写《第十七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报名表》发送至 邮箱2577727015@qq.com
二、学院推荐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团委将《第十七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学院推荐表》 于10月12日下班前提交纸质档(大学生活动中心406文老师处) 和电子档(邮箱2509528375@qq.com),邮件统一命名“学院 名称-十大推荐表”(超时不报视为无人推报)。
(一)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共设冠军、亚军、季军各一名(其中冠军等同于 一等奖等次,亚军、季军等同于为二等奖等次,第4-10名为校 园十大歌手获得者,等同于三等奖等次)。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东城(17374861214)
指导老师:文如冰(0773-2328357)
三、具体要求
(一)学院推荐要求 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安全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商学院、电子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可推荐两人 直接晋级到初赛。其余学院可推荐一人直接晋级到初赛。
(二)参赛要求
1.参赛曲目要能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与大学生积极向 上的精神风貌、崇高理想追求和高雅的审美情趣,曲风不限。
2.参赛形式可选择独唱或组合,不得以乐队形式参赛。若 组合中一人退赛,则算组合其他成员不得继续参赛。除了海选 阶段的演唱形式为清唱外,其余阶段的比赛需选手自备伴奏。
(三)具体安排
1.海选(进48)
(1)海选时间:10月上旬(加群了解信息:551263246)
(2)复赛地点:花江校区大学生演艺厅 (3)要求:清唱,时长不超过1分钟,以评选成绩为准。
2.初赛(70进30,海选48人+院推22人) (1)复赛时间:10月中旬
(2)复赛地点:花江校区大学生演艺厅 (3)要求:自备伴奏,时长为1分30秒
3.复赛(30进15)
(1)复赛时间:10月下旬
(2)复赛地点:花江校区十九教大礼堂(暂定)
4.决赛时间(15进10)
(1)决赛时间:11月上旬
(2)决赛地点:花江校区十九教大礼堂(暂定)
附件:1.第十七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学院推荐表
2.第十七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报名表
3.第十七届校园十大歌手大赛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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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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