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扎实推进和落实“人才强校”战略,提高人才引进质量,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增强学校综合实力,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以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为目标,围绕学校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需要,优化资源配置,坚持“按需引进、引培结合、严格程序、目标考核”的工作原则,积极引进德才兼备的一流人才,为“”建设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第二章 引进人才(团队)对象和条件
第三条 引进人才的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善于团结协作,责任心强;深受同行专家认可和赞誉;身体健康。
第四条 引进人才(团队)的层次及条件
(一)两院院士
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
(二)太行学者一层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教育部“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中组部 “计划”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含人文社科项目)入选人员;
2.在《Nature》、《Science》、《Cell》主刊上全文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三)太行学者二层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计划”短期项目入选者、“学者”青年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2.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一);
3.在《Nature》、《Science》或《Cell》子刊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JCR检索源的1区刊物上(且影响因子≥10.0)发表3篇以上学术论文。
(四)太行学者三层次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
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人员;
3.农医理类,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或在JCR检索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
4.工学类,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或在JCR检索源的1区刊物上全文发表学术论文;
5.人文社科类,在SSCI、A&HCI或CSS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6.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五)青年才俊
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农医理类,在SCI发表学术论文,或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JCR检索源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JCR检索源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2.工学类,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或JCR检索源的刊物)学术论文,或在JCR检索源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累计发表SCI、EI篇以上学术论文;
3.人文社科类,在SSCI、CSSCI或A&H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4.具有海外留学背景的博士、博士后;
5.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六)优秀博士(后)
年龄一般不超过33周岁,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自然科学类,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累计在SCI、E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或在S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在JCR检索源的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2.人文社科类,在SSCI、或A&H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或在CSSCI刊源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3.符合河北省“英才入冀”条件的人员;
4.学校认定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人员。
第三章 引进待遇
第六条 引进待遇
(一)两院院士
1.安家费500万元;
2.1000万元以上的科研配套经费;
3.年薪200万元;
4.配备科研团队及助手;
5.配偶校内安排工作;
6.柔性引进两院院士,可根据实际来校时间按每月15万元工资发放。
(二)太行学者一层次
1.安家费150万元;
2.500万元科研配套经费(人文社科类200万元);
3.年薪100万元;
4.配备科研团队及助手;
5.配偶校内安排工作;
6.柔性引进太行学者一层次人才,可根据实际来校时间按每月8万元工资发放。
(三)太行学者二层次
1.安家费100万元;
2.150万元科研配套经费(人文社科类70万元);
3.年薪60--80万元;
4.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
5.配偶校内安排工作;
6.聘为教授。
(四)太行学者三层次
1.安家费60万元;
2.50万元科研配套经费(人文社科类20万元);
3.年薪20--40万元;
4.提供良好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
5.配偶校内安排工作;
6.根据实际情况聘为教授或副教授。
(五)青年才俊
1.安家费30万元;
2.2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10万元);
3.年薪10--15万元;
4.视具体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5.聘为副教授。
(六)优秀博士(后)
1.安家费5万元;
2.10万元科研启动费(人文社科类5万元);
3.“英才入冀”人员按河北省有关规定发放每月1000元房租补助。
(七)以上所有款项均为税前。
第七条 第四条所列各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相当于该层次基本条件,对应该层次起点年薪待遇;业绩突出的,可在年薪待遇浮动区域内兑现。
第八条 急需学科及定向渤海校区的博士(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待遇。
第九条 团队及团队人员待遇视具体情况一事一议。
第四章 引进程序
第十条 引进程序
(一)应聘者向学校(院)提交申报材料
1.应聘者填写《河北农业大学引进人才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个人资料,如在应聘过程中发现虚假或不实信息,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应聘资格或不予接收。
2.应聘者提供能代表其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
(二)资格审查及考核
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步考核后报人事处。
(三)学校考核
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上报人选进行考核、评价,提出引进意见。
(四)考察及体检
(五)学校审批
人事处根据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引进意见、应聘者考察、心理测试、体检结果,报学校审批。
(六)聘用
人事处报河北省人社厅审批,签订聘任合同。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中凡冠有“以上”字样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第十三条 “英才入冀”人员为自2015年11月21日以后河北省内首次就业人员。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之前颁发的其他有关规定如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邮箱:zhaopin@hebau.edu.cn,hbnydxrsc@126.com
联系人:付昊 陈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