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研究生素质教育,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培养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激励开拓创新的优秀品质,深入挖掘我校研究生中的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研究生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研究生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届“研在桂电·榜样有我”研究生先进典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研究生(往届获奖者不再参与)
二、评选类别
1. 研究生自强之星
2. 研究生学术之星
3. 研究生科技之星
4. 研究生文体之星
5. 研究生公益之星
三、评选人数
各学院每个评选类别最多推荐一人,如没有学生达到相应评选条件,可不作推荐。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无违反校纪院规、无处分记录;
3.尊敬师长,勤劳勇敢,积极实践,团结同学,积极参加集体和社会实践活动;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恪守学术道德,在校期间无学术不端行为和课程不及格的情况;
5.科技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与学科竞赛,取得一定实践成果;
6.注重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秀,乐于奉献,在日常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7.参加本次评选所使用的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沙巴足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二)其他条件
1.“研究生自强之星”评选对象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艰苦朴素、无不良嗜好,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
(2)综合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20%,获得本年度二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以上。
2.“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对象除满足基本条件外,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
(2)崇尚科学,学术能力强,创新意识强,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或积极参与学科竞赛等活动,学术成果和学术水平能够在院、系(所)研究生群体中有一定的代表性或学院认定的重大研究成果(重要刊物、研究报告等);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作为主讲人参加校级或以上级别学术报告会、创新论坛等活动1次或听取校级或以上级别学术报告、参加创新论坛、其他学术活动5次及以上。
3.“研究生科技之星”评选对象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至少应符合以下一项条件:
(1)在学科竞赛中荣获国家级奖励;
(2)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社会经济效益,要求至少在专业领域内有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4.“研究生文体之星”评选对象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至少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能发挥自身的文艺特长,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文艺表演与文艺竞赛活动,表现突出,荣获校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
(2)坚持体育锻炼,能发挥个人体育特长,积极参加校级及以上体育竞赛活动,表现突出,荣获校级个人二等奖或团体一等奖及以上荣誉;
(3)在文艺、体育方面表现突出,至少荣获校级二等奖荣誉2次。
5.“研究生公益之星”评选对象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两项条件:
(1)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项目(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公开报道或受到表彰;
(2)获得相关志愿者证书或奖状,在“桂志愿”平台注册成为志愿者,志愿服务达到20小时。
五、评选程序
1. 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报所在学院
2. 学院初评并公示三个工作日,确定推荐名单
3. 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推荐学生进行答辩
六、评选时间
3月15日——3月30日各二级学院完成推荐评选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将推荐人汇总至《附件6:第二届“研在桂电,榜样有我”报名汇总表》并将电子版材料(含支撑材料)发送至guetygb@foxmail.com,纸质版材料(一份,含支撑材料)交至研工部215申鑫老师处。各被推荐人可加入QQ交流群:130828036,便于申报材料疑问解答及后续通知发布,活动材料见压缩包。
4月中旬,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公布评选结果。
研工部拟在5月中下旬举办本次评选的颁奖典礼,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