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5月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5-21浏览次数:20

2021年4月份提交学位论文同学的评审成绩已公布,普通研究生(包含博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请登录智慧校园查询评审成绩和专家意见。在职类的研究生请到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查看。还有部分同学的评审成绩和专家意见尚未返回,请耐心等待,我们会尽快处理。

答辩时间安排在5月29日-6月6日,具体答辩时间和地点请咨询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现将有关本批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请答辩

1、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在导师指导下修改学位论文。

2、普通研究生在智慧校园-“智慧校园”-“研究生管理系统”-“学位管理”- “学位申请”-“答辩申请”-“提交答辩申请”,网上在线填写《答辩申请书》,提醒导师上网审核,待导师审核通过后,打印1份《答辩申请书》(需附专家评审意见)。

注意:填写答辩申请信息时需填写专家评审意见处置说明,如果说明中有公式编辑器编辑的文本,就需要上传处置意见附件,如果没有,就直接在文本框中填写好处置说明就行了,不需要再上传附件。

学位论文电子版此次也不需要上传。

如果答辩申请书打印不完全,请复制到word文档中再打印。

3、在职类研究生无需登智慧校园,直接到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处领取“论文评审意见”,登录“研究生院主页”下载填写《答辩申请书》。

二、需提交的材料

1、博士研究生需提交的材料有:

(1)博士学位审批书(一式二份;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第四页“班主任(辅导员)”鉴定一栏由班委填写鉴定意见并签名);

(3)软硬件验收表(一份;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4)答辩申请书(一份;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或智慧校园打印)。

2、普通硕士研究生需提交的材料有:

(1)硕士学位审批书或专业学位硕士审批书(一式二份;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第四页“班主任(辅导员)”鉴定一栏由班委填写鉴定意见并签名);

(3)软硬件验收表(一份;研究生院主页下载;无软硬件验收的学生不填写)

(4)答辩申请书(一份;直接在智慧校园打印)。

3、在职研究生需提交的材料有:

(1)硕士学位审批书(一式二份,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

(2)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二份,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

(3)研究生软硬件验收表(无软硬件验收的学生不填写)(一份)(网上下载);

(4)硕士研究生论文成果表及论文复印件(已交的可以不填);

(5)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到研究生院验原件);

(6)最后学历证书复印件(一份)(需到研究生院验原件);

(7)全国同等学历人员统考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8)答辩申请书(一式二份)(网上下载,答辩前提交)。

(9)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核表

(10)同等学力人员进入论文阶段申请表

4、在职工程硕士需提交的材料有

(1)专业学位硕士审批书(一式二份,在研究生秘书处领取);

(2)软硬件验收表(无软硬件验收的学生不填写)(一份)(网上下载);

(3)科研论文成果表及论文复印件(已交的若无变动可以不交)(一份);

(4)工程硕士答辩申请书(网上下载,答辩前提交);

(5)工程硕士课程成绩单(二份)。

“答辩申请”和“答辩需提交的材料 ”请于答辩前三天交所在学院研究生院秘书。

三、导师审核

1、导师登录“智慧校园”,网上审核《答辩申请书》,并在研究生打印的“答辩申请书”上签字。

在职工程硕士和在职研究生无需在网上审核。

2、推荐答辩委员会成员。

四、学院审核

1、答辩前,需要研究生秘书应收齐相关材料。

2、学院审核,签署有关意见。

3、选聘答辩委员会成员。

五、研究生秘书整理有关材料,并网上录入每位研究生的具体答辩时间安排(在职类研究生无需上网录入,直接填写excel表),导出并打印《答辩时间安排汇总表》(1份),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六、按照学校要求组织答辩。

七、在答辩过程中, 若答辩委员会认为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合格、但确实又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有必要对学位论文进行一定工作量修改的, 答辩委员会应在学位审批书中“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栏中给出明确的修改意见。

对于此类情况,学位申请人必须根据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逐条修改。修改后填写《答辩后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审查表》,经导师审查同意后,提交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

 各学院需将答辩后的材料在答辩完成后三天内交学位办, 6月8日之前完成智慧校园成绩录入,6月9日之前应将所有材料交至学位办。


相关表格下载地址为: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学位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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