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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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教科研〔2022〕12号
自治区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
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
提升项目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我区“双一流”建设、提升我区高校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旨在助推高校科研队伍建设的启动型、引导性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覆盖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项目面向全区高校中青年教师(含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团队。
1.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承担高校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要求,原则上本科院校人员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高职高专院校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牵头项目,累计参与项目不超过3项。
(二)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涉及农林渔业项目和研究周期特殊的学科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三)其他条件。
1.目前承担有1项(含)省部级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2.承担1项或参与3项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在研或到期未结题的教师,不得以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3.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本项目。
4.教研、教改、课改、思政、学工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5.连续两年(指2021、2022年度)申请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3年度申报资格。
6.此前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项目名额及经费
(一)广西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含附属医院)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60项,其他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院校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50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高校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40项,其他本科高校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30项,国家和自治区级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30项,其他高职高专院校和成人高校申报项目数量一般不超过20项。
(二)项目经费由各高校统筹安排。凡经过我厅评审后公布立项的项目,各高校要确保安排相应的项目研究经费,其中自然科学研究类项目每项不低于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项目每项不低于1万元。
(三)项目经费预算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合理编制,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各高校应完善本校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遴选推荐、经费管理和规范使用做好监督工作。
四、项目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广西高校科研管理和服务平台(网址:http://keyanyun.myclub2.com,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系统开放时间为11月1日—11月28日。请各高校及时登录,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一)学校推荐。
请各高校按要求组织申报, 我厅不受理个人申报。各高校须对项目负责人的申报资格审核把关,指导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填报《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组织开展项目评审,确保项目质量,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同意后确定向我厅推荐申报项目。各高校对本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项目申报及材料报送。
请各高校于11月28日前在申报系统中将申报项目推送我厅审核。经我厅组织专家评审公布名单后,请各高校根据名单,在申报系统中打印《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加盖有关公章后,依次扫描上传到申报系统。
未尽事宜,请与我厅科研处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黄漫熙,0771—5815517,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69号1902室,邮编:530021。申报系统提交材料相关技术问题请咨询:沙巴足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官网网络传播与网络教育研究所刘老师,电话:0773—5805686,18078455545。
附件:2023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