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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第一期支持对象推荐人选的公示

作者: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9日 21时00分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第一期支持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桂教思政〔20222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现拟确定张春霞等9名同志为我校“广西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卓越教师”支持计划第一期支持对象推荐人选,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2929-2022108日)。

序号

遴选类别

姓 名

1

领军人物

张春霞

2

领军人物

张 季

3

拔尖人才

苏国辉

4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胡启明

5

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赵丽媛

6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

王仕龙

7

专职辅导员

吕小玉

8

专职辅导员

熊丽娜

9

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党政干部

赵五一

如对以上拟推荐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单位,于2022108日前向人事处反映。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联系地址:花江校区办公楼406室;联系电话:2291258。群众如实反映拟推荐人选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人事处  

2022929